由于银川市2004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自来水阶梯收费和定额加价制度,并取得了较好节水效果,近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便委托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就民用水电气阶梯收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作为是否将民用水电气阶梯收费写入我国法律的重要参考依据。
今年准备出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草案)》规定:“国家对城市居民生活所用的电、气、自来水等资源性产品,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门提出,居民所用水电气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涉及的基数确定、计量技术等问题比较复杂,不应列入相关法律中。而一些常委会委员和环保人士却认为,我国资源环境成本未能得到体现,累进加价收费可以达到合理利用资源的目的。
近日,银川市物价局、水务局、自来水公司、哈纳斯天然气公司等单位和企业共同座谈,分别对相关情况进行了研究。座谈会上大家认为,居民用水阶梯收费仍需进一步完善;居民用电、气阶梯收费由于发展需求、技术等问题,应多方面考虑。(记者杨超 宗时风)